● 职责
作为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的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省级眼镜产品专业质检机构,承担了陕西省区域内眼镜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委托检验、仲裁检验等任务,授权对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眼镜产品进行检验,向社会提供科学、准确、公正的检测结果,为政府行政执法、保护消费者权益提供可靠的技术保证。
● 技术能力
该站配备有日本产TOPCON8800验光仪、顶焦度标准器组(含标准镜片、模拟眼)、TOPCONTM-2/TM-1光谱透过率测试仪、TOPCONC/100/2500焦度计、NCTZ-1型树脂镜片阻燃试验机、光电雾度仪、NCTM-1树脂镜片磨擦试验机、镜片冲击试验机、JT-1镜架铰链试验机、XH-3镜架挤压试验机等设备。
可对眼镜产品检测的项目有:顶焦度(球镜、柱镜)、厚度、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水平互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柱镜轴位偏差、可见光谱区透射比、光透射比相对偏差、镜架及整体装配质量和整形要求。对眼镜片、眼镜架、配装眼镜、太阳镜等产品进行全项目、全性能检测。
● 服务范围
对配装眼镜进行全面定期检验,对眼镜镜片、太阳镜的质量进行源头控制,定期对生产企业和批发市场进行监督抽查,承担由12315消费者投诉转交的咨询、检测工作。每年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9月质量月进行义务咨询、免费检测服务,对大中小学校周边眼镜店重点监督。2007年,被团省委等5部门联合授予“青少年维权岗”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