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对原强检目录做出调整,调整后的《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于2020年10月27日生效。
特此公告!
《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 链接:
http://gkml.samr.gov.cn/nsjg/jls/202010/t20201026_322641.html
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