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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互信,保护消费者权益

发布时间:2020-07-16  来源:光学中心   校对: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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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消费者反映,其在西安市内某医院眼科验光取得处方单后,在一家省外的网店配了定配眼镜,但佩戴该眼镜一段时间后,出现了头痛、头晕、眼睛干涩等不适反应。该消费者和网店多次联系寻求解决未果,最后网店提出要他出具第三方检验证明。该消费者以前看到我院关于眼镜检测的宣传,因此前来我院寻求帮助。我院眼镜站检验员段文瑞在获知消费者的诉求后,按照工作流程,帮助消费者分析可能产生这种症状的原因,第一时间对该副眼镜进行了相关项目的检测,发现其“镜片球镜顶焦度”项目未达标,这是造成消费者不适的主要原因。

    该消费者表示,非常感谢我院及时向其提供了该副眼镜的检测报告,使得双方的消费纠纷最终得以圆满解决,他也希望我们继续做更多更好的科普宣传,让消费者能够理性消费、科学消费。我站相关负责人表示,感谢消费者对陕西省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信任,会积极响应消费者的诉求,多措并举积极保障消费者权益,也呼吁商家严保商品质量,还消费者一个放心的购物生态。同时,由于此类事件今年已发生了多起,陕西省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已及时快速解决本地的纠纷,但省外的就要多费一些周折了,因此建议消费者尽量在本地实体眼镜店配镜,这样一旦出现问题,我们能及时跟进解决,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也能快速有效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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