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各类财务文件、制度、办法的起草、编写、发布;
(2)负责核算、监督和管理各项资金,建立全面、综合、连续、系统的财务核算体系;
(3)负责年度预算、决算的编制与上报工作;
(4)负责现金及有价证券、银行票证收付及管理工作;
(5)负责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帐务处理工作;
(6)负责财务内审工作,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合法;负责资产监管工作,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与安全;
(7)负责各类收入费用的帐务处理,分类管理工作;
(8)负责院各类税务核算、结算、上报工作,配合税务部门的各项检查核查工作;
(9)负责院职工绩效工资的核算;负责院各类工资、奖金、津补贴等的发放;
(10)负责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与财务有关的各种卡证;
(11)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完善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12)按省局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做好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做好与省局及上级审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工作;
(13)完善单位审计档案,负责审计档案资料的收集、积累、装订成卷,归档保存;对院审计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14)参照国家、省级和院制定的收费标准,对收费项目进行抽查审核;
(15)负责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16)制定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院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7)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调配和实物管理工作,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18)负责固定资产的产权管理和处置工作,包括产权界定、登记、变动、纠纷调解以及资产处置审核、上报工作;
(19)负责院纳入年度预算的政府采购、自筹资金等固定资产的立项、申报、采购、鉴定验收工作;
(20)负责院固定资产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对院固定资产购置、处理进行审批、鉴定,执行监督固定资产的报废工作,做好废品仓库的管理;
(21)负责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大修工作;
(22)负责汇编和统筹实验装备、行政办公资产购置经费及维修经费的年度预算;
(23)负责各类设备参数收集、整理、确认以及设备招标、采购、验收、入库等相关工作的归档整理;
(24)负责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及时提供有关资产管理的准确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5)负责对院各兼职设备管理员进行资产管理政策和管理业务的培训;
(26)定期资产盘点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盘盈盘亏和破损财产物资要查明原因,弄清责任,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27)负责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的更新、维护、审核工作,了解掌握政采网信息动态、法规政策,提供及时可靠的政采信息;
(28)负责院实验室装备等固定资产安装的技术方案审批,监督现场安装等大型设备技术管理工作;
(29)负责院存量资产的合理有效使用,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公共研究平台建设工作; 协调各部门之间以及院内、外部固定资产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