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对中层干部的政治监督,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有关要求,结合院内设机构改革和干部岗位变动实际,11月1日至3日,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孙春强、纪委副书记陈怡君对院部门、计量所负责人,支部书记共22人进行了专项监督谈话。

谈话采取“面对面、双向互动”的方式,按照听取汇报、检查反馈、提出要求三个环节进行。各行政技术管理部门、计量研究所、其他组织机构负责人重点围绕业务工作开展、党的建设落实、履行主体责任等方面予以汇报,并对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查找,同时为机构改革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提出各自的意见建议。陈怡君对前期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了现场反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孙春强结合汇报情况,有针对性地加以点评,对主体责任履行到位的部门、计量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立足各单位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对廉政风险点和工作规范性再次进行了提醒提示,对今后工作进一步有效提升提出具体要求。

从谈话情况来看,有个别中层干部或新任职的党支部书记对汇报工作重视不够,仍存在认识不到位、思路不清晰、责任不明确、廉政风险点查找不全面、职责交叉有互相推诿现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孙春强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理清思路,明确职责,将责任逐级下沉,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二要把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通过业务工作检验和体现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三要强化管理意识,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孙春强就各单位如何规避风险点问题与被谈话人展开了深入交流。
此次专项监督谈话进一步夯实了院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既达成了思想共识,又传导了责任压力;既明确了工作要求,又给予了意见建议。大家一致感到收获颇深,并表示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依规依纪开展各项工作,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真正融入到具体的实际工作中去,自觉接受院纪委和群众监督,为院新的发展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