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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红外额温计、耳温计等体温计计量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4  来源:业务部   校对: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浏览次数: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为确保防控筛选用各类体温计的测量可靠,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即日起全天开展以下服务:

1对各场合使用的红外额温计、红外耳温计等各类体温计开展量值核查。因目前我院核查标准器仅有一套,现场核查能力不足,只能在实验室开展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将上述设备送至到我院进行核查;

2对市级各类体温计核查用计量标准器具开展检定、校准、测试工作;

3所有检定、校准、核查、测试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4因疫情突然,大部分市级技术机构未来得及配备红外体温计核查标准。据了解,目前商品化的能够满足JJF1107-2003《测量人体温度的红外温度计校准规范》和即将实施的JJG1164-2019《红外耳温计》检定规程的标准器及配套设备,供货周期至少1个月。在此期间,各市局应尽快制定临时核查方案,或采用轮换的方式分批集中送至省计量院进行核查,以保障各类体温计的准确可靠测量,为疫情防控履职尽责。

2020年2月4日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发布《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对体温筛检用红外额温计准确度临时核查方法的建议》,作为不具备黑体辐射源标准器校准方法的补充方法,各级计量技术机构、额温计使用单位及个人,可依据该方法进行核查。   

 

附件: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对体温筛检用红外额温计准确度临时核查方法的建议》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对体温筛检用红外额温计准确度临时核查方法的建议.pdf

 

工作联系电话:

院值班电话:029-88727592   88727527   

业务部:韩飞 18192096655

    热工中心:张琛 15902918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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